业务领域
Business areas
首页  >    业务领域
诉讼仲裁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是舶来品,源于日本词汇,仲裁通俗理解就是让大家来评评理。

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则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
衍生金融工具:又称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
货币市场: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形成的市场。
中央银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
预发行市场:现实中有一种国库券交易并不是在发行完成以后进行,而是在宣布发行的消息后立即交易,这种交易市场也称为预发行市场。如美国的WI交易。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证明。
回购协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时与买方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手中购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
增资: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
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股票达成契约。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对象的期货交易,其目的在于减少股票投资的风险,增加股票投资的吸引力。
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买卖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的期权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