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富猫法务 
【案件捷报|上班途中遇车祸,公司拒认工伤?看富猫法律如何“逆转胜”,为劳动者赢回公正!】
来源: | 作者:一丁. | 发布时间 :2025-10-25 | 18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平凡的一天,劳动者徐师傅像往常一样,踏上了前往工作岗位的路途。他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不仅让他身体受伤,更让他陷入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工伤认定拉锯战。

案件背景:

2024年5月8日下午,徐师傅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于14时09分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他左侧多肋骨折、右肩袖损伤等多处伤害。交警认定徐师傅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然而,当他向用人单位“某雅酒店”及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却接连遭到拒绝,理由竟是“不在合理上班时间”“路线不合理”。

维权之路:

用人单位坚持认为:

徐师傅正常上班时间为16:30,事发时间“提前2小时21分钟”,不属于合理通勤时间;

其选择的路线“非最短路径”,不属于合理路线;

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徐师傅一度陷入无助,直到他找到——富猫法律。

富猫出击:

我们接手后,迅速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维度全面攻坚:

1️劳动关系认定:尽管合同名为“劳务”,但我们通过工资支付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等关键证据,成功论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合理路线论证:我们提供多套导航路线图,证明徐师傅所选路线属常规通勤选择之一,且法院认定“员工有权选择合理路线,不限于最短路径”;

3️合理时间认定:我们强调“合理时间”应综合天气、路况、工作安排等因素判断——事发当天下雨,徐师傅为避雨提前出发,且曾存在公司安排临时调岗情况,提前出发合情合理;

4️第一时间沟通:徐师傅事发后立即电话联系领班,证明其出行目的为“上班”,强化“上下班途中”属性。

最终结果:

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法院均支持我方观点,判决:

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最终确认徐师傅构成工伤!

富猫提醒:

劳动者如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应保留好:

事故责任认定书

医疗记录

通话记录(及时向单位报告)

导航路线截图

工资流水与考勤记录

……

这些都是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

我们坚信:

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每一个复杂的案件,都有突破的可能。

如果你是“徐师傅”,或正遭遇类似的工伤认定难题——别放弃,富猫法律愿做你身后最坚实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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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猫法律:以专业,护权益;用真心,暖人心。

联系电话:0833-5521588,www.23091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