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富猫法务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来源: | 作者:一丁 | 发布时间 :2023-03-05 | 13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一定。

首先要看用人单位和本人是否缴纳失业保险金并且满一年。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要看是否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分为六种情形,其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则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要看是否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