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各位建筑行业的材料供应商朋友,你是否也曾信心满满地前往项目现场,与“项目部负责人”顺利签约,供货、开票,等待回款,却最终陷入“合同真假难辨、货款追讨无门”的困境?近期,一起真实的诉讼案件((2025)川1181民初4740号)为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交易对象的身份核实,绝非可有可无的程序,而是守护您货款安全的“生命线”。
一、 案件回溯:一个“完美”陷阱
供应商A(上诉人)前往某工程“项目部”,与现场负责人“熊某”签订了《建筑材料购销合同》。合同被“熊某”带走盖章后返还,货物送至项目工地并由“项目部人员”签收,后续甚至有“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对账、开票,项目业主还代付了部分货款。整个流程看似无缝衔接,与正规交易无异。
然而,当A公司索要剩余货款时,承包方B公司(被上诉人)断然否认:合同所用公章系伪造,“熊某”非其员工,所谓“项目部”亦非其官方设立。 更关键的是,公安机关已就“伪造B公司印章案”立案侦查。最终,法院裁定本案涉嫌经济犯罪,驳回了A公司的民事起诉,意味着A公司必须等待刑事案件结果,货款追讨陷入漫长且不确定的等待。
二、 风险聚焦:不核实身份,你可能在向“空气”供货
此案暴露了建材供应中典型的高风险盲区:
“表象”的欺骗性: 位于工地的“项目部”、身着工装、看似负责的“现场人员”、甚至其他单位的“代付款”,共同构筑了一个足以令多数供应商放松警惕的虚假场景。
法律后果的严重性:
合同可能无效: 使用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对所称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表见代理”主张可能失败: 法律虽保护善意相对人,但“善意”要求您无过失。未核实对方授权,即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失,从而导致无法追究目标公司的责任。
陷入“先刑后民”困境: 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如伪造印章、合同诈骗),民事诉讼通常需中止,待刑事案件审结。这不仅耗时漫长,且最终责任人可能是无力偿还的个人,而非有实力的公司。
货款损失的直接性: 所有供货努力最终可能变为向诈骗行为人追偿,而此人往往已逃之夭夭或无力支付。
三、 核心风控动作:如何有效核实身份?
在签署合同前,请务必将以下步骤作为不可省略的“规定动作”:
核实签约主体:
“验明正身”: 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最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
“授权到位”: 如果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并核验受托人身份证。
“官方确认”: 拨打公司官方备案电话(非签约人提供的手机号),对签约人身份及授权进行二次核实。